每天做對「1 件事」,找回熟悉的溫度,讓愛重新來過不要想用冷戰或是火辣的開罵去改變一個人,也不要奢望用碎碎唸的方法讓任何人有不同的心意,你只能改變自己的眼光,然後用無限的愛去包容,重點還要不求回饋耐心等待。
因為這對夫妻長年失和,只為了孩子才繼續住在同一個屋簷下,多年的婚姻感情早已破裂。
我忐忑地坐在他們家客廳裡,年輕太太很開心我的來訪,可是轉頭看到老公從房間走出來,馬上變臉露出不耐與不屑,老公則一臉漠然,現場像冰庫一樣凍到極點。
當時他們差不多已經決定要離婚了,長期忙碌的太太,幾年來靠著不停出國、出差來逃避不愉快的情境;先生更是疲於互動、不想多講話,也沒有想要改變的意願。
兩人的婚姻持續惡化,離婚證書只差最後的簽名就可以完成,但在最關鍵的時刻,夫妻倆的大家長出面了,這位溫柔的智者沒有指責他們,也沒有長篇大論,只是堅定地告訴他們:「不要把離婚,當作解決問題的唯一選項。」
現代社會裡,「離婚」好像是一種流行,打開電視和報章雜誌,明星名流的離婚消息見怪不怪,彷彿一句「兩人之間存有無法彌補的歧異」,就可以順理成章擺脫對方;更神奇的是,他們往往很快就可以再找到下一個伴侶,結個幾次婚又離個幾次婚,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我記得不久前翻開報紙,偌大的頭條標題是某台灣企業大家族的「前」駙馬爺已經累積多達五位,看來,離婚是多數人面對婚姻問題最快速的選擇,可是離開了真的就能解決問題嗎?
回到我這對夫妻朋友,既然長輩說了不要把離婚當作選項,短期內看似無法立刻簽字分手,於是做太太的決定再努力看看,嘗試能為對方多做些什麼,或者讓自己改變點什麼。
她想起以前兩人剛結婚的時候,她總是會在日常生活裡製造許多驚喜,每逢生日或過節還會到處尋找有趣的地方、好玩的活動,先生四十歲生日的時候,她甚至準備了四十樣不同的小玩意兒當作禮物,只為了讓對方開心。
可是她發現隨著時間久了,人懶了、也膩了,兩人的熱情溫度計持續往寒冬下滑,婚姻生活就像左手摸著右手一樣,再也沒有感動與感覺。
更糟糕的是,她寧願花心思跟朋友一起出遊,google有什麼新餐廳、要怎麼訂位、要約哪些人去,卻根本沒想過要與先生一起分享,有時候連講話都嫌多餘。
突然間,她心裡閃過一個念頭,她告訴自己:我每天都要為這段婚姻努力一點點,一點點就好!
她想了很多改變兩人關係的方法,點子很多,可是心底大部分都不願意去做:像是新婚的時候,每天早上她都會起床為先生準備早餐,然後在先生出門前給他一個大大的擁抱,讓他一整天都充滿著妻子的愛在外面征戰。
最後她下定決心對自己說,早餐就不做了,至於出門前的擁抱–我來勉強試試看吧!
接下來,只要是沒有出差的日子,她就會設好鬧鐘奮力起床,努力掩飾心中的心不甘情不願,然後鼓起勇氣在先生出門的那一剎那說:「老公,來一個擁抱吧!」
剛開始的時候,做先生的是白眼一翻、雙手一垂,一副壯烈成仁的模樣,但她還是努力伸出雙手環抱,臉貼著先生結實的胸膛,至少聽三秒的心跳。
一天、兩天過去,一個月、兩個月過去,先生的雙手從一動也不動進展到伸出一隻手搭在她的腰上,她相信持續這麼做,或許真的能有一點點不同。她也告訴自己,既然不能換老公,那我就「換眼睛」好了。
換什麼樣的眼睛呢?她鼓勵自己每天找「一個」老公的優點加以稱讚,或是自我欣賞。
這位年輕太太告訴我,有一次在廚房倒水的時候,偷瞄到先生正背對著她找報紙,看著自己老公的背影,她心裡忍不住OS說:「哎,我老公的屁股其實還挺性感,挺可愛的!」(這時候輪我翻白眼,心想這種分享真的需要跟我說嗎?哎呦,真尷尬!)一邊倒水、一邊自言自語的她,自己也覺得好笑了起來,心想:眼前是我曾經愛了十幾年的男人,是孩子最尊敬的爸爸,要重新愛他,應該比在茫茫人海中再找一個新對象,從頭再介紹自己一生容易吧?!
當然,有更多的時候她覺得一肚子火,因為不管她再怎麼努力,老公似乎就是一張撲克臉,所以她時常晚上一邊洗澡,一邊隔著浴室玻璃大聲咒罵,埋怨老公用忙碌當藉口對她冷淡、不願意互動、吝於付出感情、對朋友比對她還用心……。
可是就在某一天正罵得爽快的時候,上帝突然給了她一個信念:「妳每天都跟我禱告,求我原諒妳的自私、原諒妳脾氣不好,我每一天都按照妳的要求原諒妳,妳雖然不完美,但我還是一樣愛妳,難道妳就不能用我愛妳的方式,去愛妳先生嗎?」
明明只有她一個人在洗澡,只聽見水龍頭嘩啦啦的聲音,但這樣的意念怎麼如此強烈?確定浴室裡沒有別人,她終於明白這是神在對她說話,她心頭一顫,剎那間眼淚就這樣傾瀉而下,彷彿一記當頭棒喝:天啊,最自私的人應該是我自己了吧!永遠只管自己的情緒,把自己的所有事放到最大,忽略體貼別人的心情。
就在這個時候,上帝又賜了一句:「愛不完全的人,就像我愛妳一樣。」
她已經不記得那天到底洗了多久的澡,只知道那天是她哭到徹底,完全卸下心防、鬆開肩膀,真心願意脫下驕傲、放下假面武器的關鍵!她重新思考,真的都是對方的錯嗎?還是她自己也越來越冷漠、越來越不願意付出?這段婚姻最大的障礙,或許是連自己都不願意或不相信能改善彼此的關係。
她當下決定每一次愛的能量快要消失時,就立刻正面鼓勵自己︰「愛不完全的人,就像神愛我一樣。」不管老公有多冷淡,她還是鼓勵自己用熱血去融化冰塊。
時間過得很快,上一本書送去她家已經兩年多了,最近這位太太約我單獨吃飯,在台北少有的花園餐廳裡,陽光透過玻璃灑在我倆的桌上,她語重心長地告訴我:
「經歷這麼多年的婚姻,我總算明白不要想用冷戰或是火辣的開罵去改變一個人,也不要奢望用碎碎唸的方法讓任何人有不同的心意,你只能改變自己的眼光,然後用無限的愛去包容,重點還要不求回饋耐心等待。」
這樣的努力和等待沒有很快看到回饋,但是值得。太太每天握著拳頭、咬著牙高唱〈愛的真諦〉,歌詞第一句就是: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隨著日子一天天的前進,她發現她的黑暗就要過去了,因為先生對她的反應跟「冰原期」已經大不相同。
雖然不如剛結婚時的熱情,可是她知道因為沒有把離婚當選項、沒有告訴自己不可能、也願意換眼睛付出不求回報,兩人的關係總算漸漸回溫。
一個感恩節前夕,我收到太太傳來一則簡訊:「雅淇,謝謝妳陪我走過婚姻幽谷,誠摯邀請妳來參加我們的結婚紀念日。」我簡直不敢相信當初差點要幫他們做離婚見證人的我,有機會去參加他們的結婚紀念日。
當天到場的人不多,都是雙方的至親好友,一陣杯觥交錯之後,做太太的拿出折在口袋裡的一張紙,深吸一口氣,發著抖感性地說:「今天,我要跟我老公重新交換結婚誓言……謝謝你,老公,這麼多年來如此地包容我。」
她才唸了開頭,全場已經在搶衛生紙擦眼淚擤鼻涕,說完之後,換做老公的拿出手機,點開預先寫好的誓言,他先推了一下眼鏡,然後咬了一下嘴脣,結結巴巴地說:「親愛的老婆……其實我真的愛妳。」就這樣一句話,全場的人激動落淚,先生再也忍不住自己激動的情緒,摘下眼鏡拿西裝的袖子拭去眼角的眼淚。
我通常很會壓抑情緒,內心翻騰但面無表情也是我的拿手好戲,但歷經風浪而翻轉的真感情太讓人揪心,我顧不得臉上的眼線、睫毛膏有沒有防水,決定放縱自己抓起大把衛生紙狂哭一場,因為現代社會太難得有這樣的劇情!
因為上帝的愛介入,因為長輩智慧的疏導,因為年輕太太願意為愛努力,夫妻兩人歷經風浪之後,攜手決定未來不管怎麼忙碌,再也不要失去彼此該有的溫度。
我們認真查詢了內政部的統計數字,赫然發現,50歲以上離婚的數字近年來確實逐步成長。對此,我們應該更務實的分析:「如果真要走到這一步,我應要有哪些預備?」
根據主計處最新統計,2015年,台灣50~65歲以上男性離婚對數為13017對,50~65歲以上女性離婚對數則為6,853對。這個數字相比於2007年,50~65歲以上男性離婚對數為1萬228對,50~65歲以上女性離婚對數則為5,036對。不到10年之間,台灣50歲以上人口的離婚對數已經走向「穩定成長」之路。
為什麼到了50歲,才想「熟年離婚」?「老公長年胎哥,不喜歡洗頭洗澡,辦事時只洗重點部位。老婆想脫離邋遢的老公。」有些則道出了在傳統家庭桎浩下,女人的壓抑和委屈。「好不容易孩子大了,接下來是漸漸失能的公婆」、「不願意死了還得跟討厭的夫家人葬在一起」。這些答案多數由女性讀者提出,她們最大的心聲其實是:「想要做自己。」
45歲以後的離婚主因,可以分為兩個階段。40歲到50歲這個階段的離婚,多半是由男性提出。這個階段的男性正處於事業巔峰期,外表吸引力也尚未開始減退。只要稍加注意穿著打扮,在愛情市場上仍相當有魅力,許多人就因此有了婚外情,向太太提出離婚。
但是到了50歲後段,甚至是60歲以後,情勢開始逆轉。這個年齡層的離婚,多半是由女性提出,想要拋開婚姻的束縛去追求自己的人生。例如,曾有一對夫妻,太太50幾歲時,提出想和60幾歲的先生離婚,讓先生相當難以接受。「他覺得說,我又沒外遇、沒家暴。妳怎麼會這個時候才跟我說不愛我了,想要去談新的戀愛?」
告訴這位錯愕的老公,該設身處地的思考太太多年以來的心情:「她很可能覺得這20幾年來都沒有什麼生活的情趣。她就是一個輔助你的角色,幫你做家事、帶小孩,好像在幫你當免費的傭人。」
選擇熟齡離婚的女性,很多其實是長期為了小孩隱忍婚姻中的不愉快。有些男性雖然不會對太太施加肢體上的暴力,卻常不自覺的用言語暴力來貶低對方,像是「你什麼都不會做,才會在家做家事」、「你出去會做什麼?你找得到工作嗎?」等。這些話語不僅傷人,更無視女性家務勞動的價值,「很多家庭主婦介意的其實是,她多年以來無怨無悔的為家裡付出,但這些付出都沒有被肯定。」
如果婚姻真的無法維繫,走到了離婚這一步,在法律上有兩種可能。一種是雙方和平分手,兩人都同意離婚的條件,就可以「協議離婚」。只要找兩個證人面對面一起簽名,當事人雙方再一起到戶政事務所去登記就完成了。但如果兩個人的離婚條件談不攏,或是一方想離、一方不願意,這種情況就必須打離婚訴訟,是為「判決離婚」。
若夫妻對於離婚的意願不一致,根據民法1052條規定,夫妻雙方有重婚、虐待、犯罪、意圖殺害對方、患不治之惡疾、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等10項狀況之一,始得判決離婚。此外,民法1052條第二項規定,除了前述10種狀況以外,若有其他難以維持婚姻之事由,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
其他難以維持婚姻之事由是什麼?由於條文是概括性的描述,在實務上就仰賴法官的自由心證判斷。例如,法官可能會傳喚兩人的鄰居、小孩當證人,詢問夫妻平日的互動狀況。如果證實兩人平時幾乎沒有談話,或者經常吵架、互丟東西等,顯見婚姻已經難以維持,才可能判決離婚。
從實務經驗來看,如果沒有特殊原因,5、60歲的夫妻請求判決離婚很可能會被駁回。「你會發現判決裡寫到,兩造已一起度過3、40年的婚姻生活,雖然中間偶有個性不合也是難免,應該還是有相當修復的可能性,不應准予離婚。」她說。個人主觀的感受,通常無法成為判決離婚的事由。除非是常人顯然無法忍受的事實,其他像是不收東西、在家不做家事、愛囉嗦等小事,在法律上幾乎都無法讓法官判決准予離婚,「所以說真的,除非是協議離婚,5、60歲想離婚,還真的頗困難!」
談錢不傷感情,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面對人生下半場,是否真要走上離婚一途?「錢」是最應實際考量的問題。畢竟,養老需要財務準備,從法律觀點來看,離婚卻是影響財產的一大變因。特別是對長期沒有收入的家庭主婦而言,相關權益一定要釐清。
夫妻離婚時可以從對方手中分得的財產有3種:
簡單來說就是夫妻婚後賺得的財產,扣掉平日家用和日常開銷,財產較少的一方,可以向財產較多的一方請求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例如,先生婚後名下財產有500萬,太太名下有100萬。兩人的財產差額是400萬。離婚的時候,先生必須拿出200萬給太太。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在法律上屬於債權,若財產較多的那方不願支付,另一方可以透過打官司追回。
提醒女性,婚前累積的財產,像是父母給兒子的零用錢、繼承的財產,都是不用分給配偶的。此外,很多精明的男性會在婚前就規畫好資產配置,像是購買保險、信託,甚至把存放在父母的戶頭裡。「這種要打官司把錢追回來,就會非常辛苦,甚至就是拿不到了。」她說。
相較於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民眾最常在生活中聽到的離婚財產分配術語應該是「贍養費」。民法1057條規定:「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從過往台灣的實務判決來看,取得贍養費的門檻非常的高。第一個門檻是,雙方必須先打離婚官司,申請判決離婚。第二個門檻則是要求贍養費的一方必須本身沒有過失,像是外遇、家暴等狀況。第三種「陷於生活困難」則是最高的門檻。實務上認定的生活困難,通常是指「失去工作能力」。因此,像身心障礙者或60歲以上的高齡者,較可能在離婚時取得贍養費。贍養費屬於生活扶助,金額多半不高。「我之前有看過年紀大了,因為對方外遇而請求離婚。但贍養費也就是一個月幾千塊而已。」
除了上述2種權利以外,當夫妻雙方有一方外遇而離婚時,另一方可以請求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不過,目前損害賠償的「行情」其實也愈來愈低。例如掌握對方傳親密簡訊、親密照片、互稱老公老婆等,損害賠償的金額大約是2、30萬。發現對方有通姦事實,可能會判決損害賠償30萬至50萬,金額均不高。
綜上所述,林靜如認為最務實的建議是:「如果已經覺得無法跟這個人走一輩子,家庭主婦或主夫就要開始去找工作,或更積極地規劃理財。」
不論是想預防或預備熟齡離婚,男女所面臨的挑戰不同。日劇《熟年離婚》就是最好的例子。結縭35年的夫妻,就在先生退休慶祝會當天,太太對他提出了離婚的要求。先生錯愕之餘,才發現過去35年來,自己很少參與孩子們成長的過程,太太不只要操持家務,還要煩惱孩子們在學校的表現、青春期的問題;他一點都不曉得原來太太已經獨自忍受了這麼久的時間。太太則是為了經濟獨立出外找工作,才體會到在外工作的壓力和做家務確實不同,先生多年來撐起家中的經濟,原來是這麼的辛苦此劇真實反映了熟齡男女在婚姻中的問題:長期當家庭主婦的女性缺乏經濟能力;男性則因為很少參與家務,不知道該怎麼照顧自己和家人。
如果你是屬於這部日劇所描述的這類典型家庭,對於女性,應該要存好「經濟本」,就算當了幾年全職媽媽也應該即早規畫獨立的經濟來源或出外找工作。就算不離婚,經濟自主的能力也是一項籌碼,「妳可以跟先生說,我是有能力跟你離婚的喔。你有辦法自己洗衣服嗎?我可以照顧自己,你有辦法把自己照顧好嗎?」
至於男性,她則建議應該存「感情本」,現在開始就對太太好一點、多一點感謝,不要把她操持家務的辛勞視作理所當然。因為,「出來混,總有一天要還的!如果你年輕的時候對人家不好,女生老了之後也不會想照顧你。」
預防熟年離婚的最好方法:學習獨立過生活台灣的一句老話:「勸和不勸離」。到了離婚這一步,其實法律與經濟上要考量的層面確實很麻煩。如果希望「預防」熟年離婚,應有哪些建議?
看過形形色色的離婚案例,熟年離婚往往是生活裡少了小孩、工作等重心。夫妻相處時間變長,對彼此的關注變多,反而放大了各自的缺點。
她建議,夫妻可以找兩個人共同的興趣,轉移對彼此的注意力。像是有些夫婦都喜歡戶外活動,就可以去騎腳踏車登山越野,認識新朋友。如果興趣不同,也可以各自去做喜歡的事,晚上再一起用餐,分享一天的心得。
如果興趣和生活方式真的都不一樣,日本流行的「卒婚」也是一種解法。意即:「從經營家庭、養育小孩等婚姻義務當中畢業」。夫妻獨立生活,但不用辦離婚手續。
她認識一對夫妻,太太喜歡都市,先生喜歡鄉村,兩個人沒有什麼感情上的不滿,只是覺得到了50幾歲或許可以嘗試過自己想要的人生,於是分開住,各自展開對嚮往對人生的追求,但是每週仍見一次面。保有各自空間,也保有婚姻關係。
無論「預備」 或「預防」熟年離婚,都是一門功課。如何在財務、情感、心靈空間都保持自由的關係,現在就要開始思索。
若是夫妻想要以和平的離婚協商分手,多半無法自行完成,因為對於婚姻法律的了解有限,加上雙方在離婚時,多多少少會出現激昂的情緒反應,哪有辦法理性的應對問題呢?更別說是要進行離婚協議,所以一般民眾還是需要第三方協助離婚。
故建議夫妻當事人不妨委託專業的君悅徵信社,因為徵信社懂得站在當事人的立場設想,當然也具備專業的諮商技術,對於夫妻想要離婚卻不知道如何執行時,這時候專業的徵信社就會作為離婚專家,以合法作為基礎來包辦離婚,並安撫夫妻當事人在協商過程中出現的情緒反應,避免協議過程中出現不必要的肢體衝突,又能在專業徵信社的協助下完成離婚程序,故當您需要包辦離婚的專家,委託君悅徵信社協助就是最安心的選擇。
君悅徵信社長期幫助委託人進行各項專業徵信、調查行動,包含訴訟證據調查、歷史資料調查、家事調查、負債調查、商業調查,以及行動跟蹤、外遇抓姦等。若妳心中一直有消除不了的不安全感,或是另一半最近的行為鬼鬼祟祟,甚至是你想了解他私下的為人處事、調查他是否有隱瞞妳什麼?這些君悅都能幫你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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